(六道书院版)
正文:
和大怨,必有余怨焉,报怨以德,可以为善?是以圣人执左契,而不责于人。有德司契,无德司彻。天道无亲,恒与善人。
注释:
和大怨,必有余怨焉,
和:调和、和解;余怨:指遗留未消的怨忿;和大怨,必有余怨:指大的仇怨即使和解了,也必定会在彼此心中遗留无法消解的怨忿。
报怨以德,
报怨以德:帛书本、河上公本、王弼本均无此句。
可以为善?
可:通“何”;可以为善:指化解仇怨必会留有余怨,即使报怨以德又怎么能称得上是“为善”呢?真正的“为善”是要从源头做起,所以圣人从一开始就不会与人结怨。
是以圣人执左契,
契:契约,古代的符契刻完字之后,剖为两半,双方各收一半以作凭证;左契:指债权方所收的那一半符契,帛书甲本为“右契”。
而不责于人。
责:“债”的古字,此处作动词用,即责令还债的意思;不责于人:指圣人即使手握债权人的符契,也从不向人逼债。
有德司契,
司:操作、管理;有德司契:指有德之人只是保管好自己的契约而已,无德之人就会强制逼讨。
无德司彻。
彻:周代的田税制度;司彻:即收税,按田税制度征税是行政命令,以比喻强制执行、强力逼债。
天道无亲,恒与善人。
恒:即恒道、天道;与:帮助、援助;天道无亲,恒与善人:指天道不分亲疏,天道只会帮助为善之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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