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八章

(六道书院版)

正文:

        上德不德,是以有德;下德不失德,是以无德。上德无为而无以为,下德无为而有以为;上仁为之而无以为,上义为之而有以为;上礼为之而莫之应,则攘臂而扔之。故失道而后德,失德而后仁,失仁而后义,失义而后礼。夫礼者,忠信之薄,而乱之首。前识者,道之华,而愚之始。是以大丈夫处其厚,不居其薄;处其实,不居其华。故去彼取此。

 

注释

上德不德,

        德:古代特指天地化育万物的功能,是道的根本属性,亦泛指万物的自然之性,如人效法道的行为、万物顺其自然的属性,都称为德;上德:太上之德者,泛指至上无为之君;不德:即不居德、不居功的意思。

是以有德;

        是以有德:第2章曰“功成而弗居,夫唯弗居,是以弗去”,因不居其德,反而其德不失,故曰“有德”。

下德不失德,

        下:位置在下、次序在后;下德:即次等的德者,泛指尚德有为之君;不失德:与首句的“不德”相对,指居其功、执守其德。

是以无德。

        是以无德:执德为己有者,“为者败之,执者失之”,故必失其德,说明其德行还是远远不够的,故曰“无德”。

上德无为而无以为,

        以:表示目的或结果等,相当于“所”字;有以为、无以为:是从内心的角度,即心有所为、心无所为;上德无为而无以为:指上德之君既在行为上坚守无为而治,而其内心亦无所为,一切都是顺应自然。

下德无为而有以为;

        下德无为而有以为:指下德之君在行为上追求无为,故其内心亦有所为;部分通行本此句是“下德为之而有以为”,帛书本则无此句。

上仁为之而无以为,

        上:同“尚”,崇尚;仁:本义指博爱、与人相互亲爱;上仁:即崇尚仁爱之君;为之:与无为相对,即有为而治;上仁为之而无以为:指上仁之君既在行为上仁爱有为,而其内心也不会刻意有所为。

上义为之而有以为;

        义:本义指正义,即合宜的品德、行为或道理;上义:即崇尚正义之君;上义为之而有以为:指上义之君在行为上追求公平正义,故其内心亦有所为。

上礼为之而莫之应,

        礼:礼法,即礼制和法制,指古代的典章制度、社会行为规范、传统习惯等;上礼:即崇尚礼法之君;莫之应:没有人响应;上礼为之而莫之应:指上礼之君以礼法治国却无人响应;上德、上仁、上义、上礼者,只有上德者真正能做到阴阳合一、知行合一、无为而治。

则攘臂而扔之。

        攘臂:捋起袖子、露出胳膊,形容人的激奋貌;扔:强力拉、牵引;攘臂而扔之:比喻以礼法治国所推出的礼制和法制,必然带有强制性。

故失道而后德,失德而后仁,失仁而后义,失义而后礼。

夫礼者,忠信之薄,

        忠:通中,中即阴阳平衡之道;信:诚信;忠信:忠敬之本乃道德,诚信之本乃仁义,此处泛指本章所论及的道德仁义;薄:淡薄、缺失;忠信之薄:即道德仁义淡薄,指礼制是忠信缺失的产物,是道德仁义沦丧后不得已而采取的补救措施。

而乱之首。

        乱之首:人类进入文明社会,从道、德、仁、义乃至于以礼法治国,自然无为之性逐渐丧失,强制有为的力度不断加强,淳朴之性被欲望吞噬,民心即乱,矛盾加剧,社会失序,统治者迫不得已,礼法制度自然就成了治乱的首选。

前识者,

        前识:本义指先见之明;前识者,即自见者、自是者、自以为有高见者,此处喻指礼法制度的推崇者,即“上礼”者。

道之华,

        华:浮华,指德如道之根,仁、义如道之茎叶,礼制如道之花,比喻礼制只是道德仁义沦丧后的浮华。

而愚之始。

        此句指前识者一味的推崇礼法制度,而忽略道之根本德、仁、义,实乃舍本逐木,故曰“愚之始”。

是以大丈夫处其厚,不居其薄;

        大丈夫:原指有志气、有节操、有作为的男子;《孟子·滕文公下》曰:“富贵不能淫,贫贱不能移,威武不能屈,此之谓大丈夫”,此处泛指崇尚以道、德、仁、义治国之君处、居:处在、处身于,帛书本此二字均为“居”字,以下同;厚:即忠信之厚;薄:即忠信之薄。

处其实,不居其华。

        实:朴实无华,与“华”相对。

故去彼取此。

        彼:指薄、华;此:指厚、实;去彼取此:泛指治国要以道德仁义为重,以礼制为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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