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十五章

(六道书院版)

正文:

        古之善为道者,非以明民,将以愚之。民之难治,以其智多。故以智治国,国之贼;不以智治国,国之福。恒知此两者,亦稽式。恒知稽式,是谓玄德。玄德深矣,远矣,与物反矣,然后乃至大顺。

 

注释

古之善为道者,

        为道:修道;善为道者:此处特指善于以道治国者。

非以明民,

        明:动词,使聪明;非以明民:指以道治国并非为了让老百姓变得聪明。

将以愚之。

        愚:敦厚,此处作动词,使敦厚;将以愚之:指以道治国是要让老百姓回归自然淳朴之性。

民之难治,以其智多。

        民之难治,以其智多:第57章曰“人多智,奇物滋起”,老百姓很难治理的原因,正是人们丧失自然淳朴之性而多用聪明智巧的原故。

故以智治国,国之贼;不以智治国,国之福。

        贼:祸害;国之贼:指以聪明智巧之术治理国家,是国家的祸害。

恒知此两者,亦稽式。

        恒:效法恒道;稽:治理;式:法则;恒知此两者,亦稽式:指效法恒道而深知两者的阴阳祸福之理,就知晓了淳朴无为的治国法则。

恒知稽式,是谓玄德。

        玄:天;玄德:与天同德;恒知稽式,是谓玄德:指效法恒道而知晓自然无为的治国法则,这就是与天同德、与道合一。

玄德深矣,远矣,与物反矣,然后乃至大顺。

        反:返归于道;大:即道之名,大顺就是指顺乎天道自然;玄德深矣,远矣,与物反矣,然后乃至大顺:指“善为道者” 能与天地同德,其德行深远莫测,偕同万物返归其根,教化百姓复归于自然淳朴之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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